2008年11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乐清“销烟”
许勋磊 摄  

  11月10日上午,乐清市公安局将5500余箱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。警方还专门请了烟花厂的专家,采用燃放方式销毁。
  据了解,这批非法烟花爆竹是今年4月份以来,乐清公安、安监等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涉爆物品行动中收缴的,初步估计价值30余万元。